欢迎进入讨说法网! 登录免费注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的几大亮点

2021-03-03作者:求实说法浏览:1409

别说不关你的事:落实首负责任制,避免生产经营者之间相互推诿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诉请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损失,被诉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赔偿责任应由生产经营者中的另-方承担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免费食品和收费食品都要安全:公共交通运输承运人的食品安全责任

不论是免费提供还是有偿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的承运人均应保证所提供食品的安全性。若承运人向旅客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旅客有权主张承运人承担作为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电商平台未尽义务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电商平台自营的食品谁担责?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标记自营业务方式所销售的食品,或者虽未标记自营但实际开展自营业务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像;自营但非;自营?电商平台自营误导可能担责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虽非实际开展自营业务,但其所作标识等足以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相信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别再说你不知道:列举认定为经营者"明知的情形

过保质期仍然销售、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情形应当认定为经营者;明知。《解释》中同时做出兜底性规定以免遗漏。

热门排行
相关资讯
© 2021 taoshuofa.cn 湖南求实说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湘ICP备18010146号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762号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南里二号院市长之家5层533-53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