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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话题丨对动物防疫法律机制要动“大手术”

2020-05-26作者:求实说法浏览:1065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正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向全国人大会议提交了《关于巩固各类动物在动物防疫法上的法律定位,建立长效动物防疫法律机制的建议》。他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中的相关内容:将野生动物保护范围从重点关注;珍贵、濒危扩大至所有野生动物、禁止公益目的之外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禁止商业目的的野生动物捕猎、杀害和虐待、继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对实验动物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如在《刑法》中增加虐待动物罪。(5月25日澎湃新闻)

新冠疫情暴发,让人看到人与自然、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但新冠疫情暴发,也暴露了我国动物防疫法律保障存在许多不足和短板。赵皖平对于我国动物防疫法律保障存在诸多问题,有较为详细和深刻的了解。如野生动物法与动物防疫法脱节、实验动物法与动物防疫法衔接不够、伴侣动物立法缺失、食品安全法执行与动物防疫法脱节、防疫法执行不力、司法保护范围偏窄等。

野生动物的食用和药用都存在巨大公卫风险,我们在处理与野生动物、动物的关系时,却边界不清,我们仍时时侵入本应属于野生动物的;权利边界,这样的;侵犯,对野生动物和人类来说,都不是好事。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冲突,这也导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普遍不作为的结果。

相关法律法规,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中的相关内容,难以发挥出相应作用,都到了亟待修改的时候。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不少,;小修小补显然无济于事,到了动;大手术的时候了。

赵皖平建议尽快建立长效动物防疫法律机制,就切中肯綮。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既然或是自相冲突,或是衔接不够,或是还存在法律空白、法律漏洞,就有必要进行;统筹修法,让相关法律法规之间能够进行;无缝对接,补上短板,让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攥指成拳,形成合力。

要以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为立法指导思想,让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契合动物保护的理念,让相关执法部门没有继续推诿卸责的余地,填补法律漏洞、法律空白。建立长效动物防疫法律机制,才能划清与动物之间的;楚河;汉界,厘清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与边界。要认识到,保护动物,保护动物权利,彰显的是文明社会人类良知;同时,与动物;和谐相处,也是在保护人类自己。*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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