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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明确“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

2019-04-11作者:求实说法浏览:978

  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公布

  ;两高;两部4个意见

  明确法律政策界限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4个意见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4个意见对于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4个意见的制定,坚持依法严惩要求,突出法治性;坚持聚焦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坚持广泛听取意见,突出适用性;坚持总结办案经验,突出集成性。

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明确“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

全国扫黑办9日在京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发布会上指出,出台这4个意见,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陈一新指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随着专项斗争全面深入推进,大批涉黑涉恶案件陆续进入起诉、审判环节,对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国扫黑办推动制定这4个意见,对于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陈一新指出,这次4个意见的制定,坚持依法严惩要求,突出法治性,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坚持聚焦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就执法司法办案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具体回应和规定;坚持广泛听取意见,突出适用性,确保了意见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坚持总结办案经验,突出集成性,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实践经验和优秀办案方法进行了系统集成、提炼升华,确保了中央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精神的延续性。

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明确“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

发布会上,4个意见牵头起草单位的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陈国庆,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杜航伟分别介绍了4个意见的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并与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一道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明确“恶势力”具体认定标准

姜伟在对《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作说明时指出,该《意见》提出了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恶势力的具体认定标准。姜伟表示,《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界限,对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作出明确规定。

陈国庆说,《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涉黑恶财产范围及处理方式、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证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杜航伟指出,《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软暴力基本概念、表现形式、客观认定标准,有利于准确认定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的具体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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